日前,广东省佛教协会、韶关市佛教协会针对佛教商业化日趋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等问题,召开“预防佛教商业化”会议,召集全省及全市各寺庙负责人学习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及防治佛教商业化问题,东华禅寺方丈释万行参与会议,并于7月2日晚在文博馆礼堂向东华禅寺的班首、执事、常住法师及各部门负责人、部门常住义工传达《佛教界商业化治理》会议精神,并向与会大众宣读《广东省佛教界抵制商业化问题“十不得”》。
广东省佛教界
抵制商业化问题“十不得”
佛教商业化问题是社会反映佛教领域最强烈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违反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而且扰乱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损害佛教清净庄严的形象。
为进一步自觉抵制佛教商业化不良影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自律管理作用,现新修订的《广东省佛教界抵制佛教商业化问题“十不得”》如下:
不得支持参与以“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方式对佛教活动场所或所属的法物流通处、骨灰堂等附属设施进行商业运作并获取经济收益。
不得支持参与佛教界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假借佛教名义举行的开光、祈福、进香等活动,以功德箱等形式募集和收取宗教性捐献。
不得以“祈福”“洒净”“加持”“开光”等宗教名义宣传或销售商品,诱导、胁迫游客和信教群众烧高香、抽签卜卦,或强迫诱导信众购买高价宗教物品或宗教服务。
佛教活动场所经营活动的收益不得用于分配,必须用于场所的自养、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
佛教教职人员不得乱设私设功德箱、用个人银行账号或收款二维码接受信众对佛教团体或场所的布施供养和捐赠,不得侵占、挪用、私分、损毁或者擅自处分佛教团体院校、场所的合法财产。
如何防治寺院商业化?
万行大和尚开示
当前中国有几种寺院存在:
第一种、历史遗留的古寺,这里的方丈五年一任,最多连任三次,这样的寺院不可能商业化;
第二种、和尚辛辛苦苦一辈子建立或恢复的寺庙,寺庙就是和尚的命,他不会允许任何商业行为损害寺庙;
第三种、地方政府为拉动地方经济,在景区内建立寺院,商人通过资本投资运作寺院,投资就要讲回报收益。这类寺院是目前中国寺院商业化的根本所在。
知道了中国寺院商业化的原因,就知道如何规避。
如果寺院是商人建立的,就应该让商人赚取合理的利润,在赚回利润后,商人应该将寺院交还给和尚,在赚取世间钱财的同时,也赚取出世间的功德。
赚人心比赚钱难。我们不能因利益做损害自身形象、坑蒙拐骗、伤害社会大众的事。出家人的根本是为众生服务,寺院流通的不是商品而是法物,“法物”是以法载物,以物代法。
我们不需要商业手法运营寺院,而应该在赚取生活所需维持自养的同时。服务众生,广结善缘,与大众携手并肩同步,成就我们的功德,圆满我们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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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罗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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